以加拿大为例,与投资移民不同,企业家移民的申请人不需要向加拿大政府进行投资,但是需要在移民成功后开展一个生意或者创建一个企业。简单直白来讲,投资移民申请人是把钱交给政府,由政府贷款给加拿大的中小企业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的目的。而企业家移民,是需要申请人自己在加拿大创办或购买一个企业并进行经营,从而达到增加就业的目的。申请人不仅需要为企业的创立人(一个企业最多5人),还要提交商业计划书,并要获得加拿大政府指定机构的审批和财政支持。除此之外,申请者还需要通过语言测试及足够的资金证明自己的可以在加拿大生活。加拿大政府指定机构有三大类,包括创业风险基金(Designated venture capital funds)、天使投资集团(Designated angel investor groups)及商业孵化器(Designated business incubators)。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获得一家或多家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最少20万元注资,或通过天使投资集团筹集最少7.5万元基金,或所创企业被列入商业孵化器项目,但是申请人本人的资金不算作这三类中的一种。